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:
一、基本资料设立申请表:包括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、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等(原件1份)。
企业营业执照:提供副本的复印件1份。
身份证明:投资人、拟任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,以及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。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无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第四条、第五条、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。
二、场地证明房产权属证书:证明经营场所的权属情况,租赁场地经营的,还需要提交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的复印件1份。
场所证明:提供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,如产权证明、租赁合同等。
平面图: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,歌舞娱乐场所应标明包厢、包间面积及位置,游艺娱乐场所应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、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(复印件1份)。
地理位置图:营业场所的地理位置图,以便了解经营场所的具体位置。
三、设备及其他资料设备登记表: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,以及歌舞娱乐场所关于歌曲点播系统合法性的说明材料,游艺娱乐场所关于游艺设备的型号清单等。
经营规则:经营管理规则或相关制度文件,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。
四、特殊情况资料如果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的娱乐场所,还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(复印件1份)。
注意事项资料真实性:申请人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核查与审批: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,并可能进行实地检查。
合规性要求:娱乐场所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治安管理、消防安全、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,且不得设在居民楼、博物馆、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,居民住宅区和学校、医院、机关周围,车站、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,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,以及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。
办理流程:申请人备齐资料后,应向当地文化和旅游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等待审查批准,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。
请注意,因各地政策不同,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,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。
